主题 : 皇马拒付8000万转会费 一条款让曼联必须放C-罗
比赛胜利决定于人的精神和毅力
级别: 替补球员
0  发表于: 2008-06-25 10:40

皇马拒付8000万转会费 一条款让曼联必须放C-罗

曼联与皇马在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的问题上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皇马似乎已经要不惜任何代价的要得到葡萄牙人,而曼联的态度也很明确:罗纳尔多是非卖品。昨天皇马就表示罗纳尔多必须与曼联的“留守”政策进行抗争。

此前,这名23岁的世界足坛当红小生表示今年夏天会加入伯纳乌,圆自己童年的梦想。皇马主席卡尔德隆认为葡萄牙人的理想一定会实现,然而前提是他必须对曼联施加更强硬的态度。“如果罗纳尔多立场强硬的话,整件事情就会容易得多,就像我早就说过的那样,这是他与曼联之间的事情。”卡尔德隆对英国《太阳报》记者说道,“如果他们双方将事情处理得很好,而且曼联联系我们的话,我们当然会很高兴的欢迎他来到皇家马德里,因为他是最棒的球员。”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卡尔德隆在接受采访时还说道皇马从不挖其他俱乐部的“墙角”。然而曼联正是因为皇马的种种“非分之举”才将其告上了国际足联。皇马主席坚持道:“我们只谈论自己俱乐部的球员,罗纳尔多是曼联的人,我们无法做出更多评论。”

  昨天有报道说皇马会以创纪录的价格收购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而卡尔德隆则对《太阳报》记者澄清了事实,那就是“我们绝不会花8000万英镑去买一名球员。”

  此前的转会记录由法国传奇球星齐达内保持,在当时皇马“巨星政策”的精神下,他在2001年以4600万英镑的价格从斑马军团尤文图斯加盟了银河战舰。而有传言此次罗纳尔多的转会费将至少达到8000万英镑,几乎是齐祖的两倍。

  此前,曼联方面因为据不放人,甚至还抛出了宁可让罗纳尔多“烂在板凳上”也不允许其加盟皇家马德里。不过根据国际足联关于球员转会的最新章程,这样的做法显然是给红魔“帮了倒忙”。国际足联章程的第四部分,关于球员的地位以及转会条款中明文规定:在球员与俱乐部建立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如果一名球员在一个赛季之中的出场次数小于俱乐部全年赛事的百分之十,球员有权利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这一条款无疑是23岁的罗纳尔多逃离老特拉福德的一大强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