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骏不要不分场合的亮剑 女人面前表现请绅士一点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3月07日09:07 东方体育日报
本报评论员 杨健
据我统计,朱骏是第12345个用“亮剑精神”来鼓舞手下士气的。
是啊,狭路相逢勇者胜。尤其是在狭路上碰到比你强的对手,譬如一个排碰上一个加强连,一个团碰上一个机械化师,四面环敌,连个倚身的墙角都没有。此时不亮剑,对手不但欺你弱,还会笑你孬。
十三燕说:输不丢人,怕才丢人。
但我怕怕的是,当你在狭路上碰到一个比你弱的且弱很多的对手,譬如武松没碰上老虎碰上壁虎,巴顿没碰上隆美尔碰上谢亚龙,李云龙没碰上楚云飞碰上童蕾,他当怎样?
告诉你,李团长指头都不会动一个,他顶多一句:老娘们,回家纳鞋底去。除非,田雨是川岛芳子扮的。
所以亮剑得分个场合,对敌人亮剑是勇气、豪气,对女人亮剑是三分戾气、七分脂粉气。
亚冠赛场,对日韩强敌亮剑,那叫仗剑走四方;酒吧聊天,对身边女士亮剑,那叫贻笑大方。
我在某报社会版上读到的就是这么一则让人涕笑皆非的社会新闻(注意:不是军事题材,是社会故事)——
一自称“申花老板”者与一自称“助理”者,酒吧欢饮。酒壮英雄胆,想给身旁两位女士“发小费”,因遭拒而动手伤人。战斗经过大致如此,战果不可谓不辉煌,战局不可谓不复杂。挑简单的说,是大男人对小女人亮剑了。“贻笑大方”的直接缘由,男士过于大方,想发小费;“贻笑大方”的心理动机,男士判断有误,把女士当了。
但无论何等缘由、什么动机,有一点落下话柄。一剑把人刺成“女主角”,胜之不武啊。李云龙再粗,碰上“小田”,柔得跟水似的。
西方有句话,敌人面前的骑士,女人面前的绅士。气壮山河者,必有温良恭谦时。或许,“酒吧剑客”也是正义使然,为澄清社会风气而毅然动粗。但我要说,即便是,也有免于殴打和人身伤害的权利。这是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对一个男人的底线要求。
哪怕你孔武有力,我还得奉劝一句,把力气用对地方——赛场。
鲁迅先生指出,有一种人,对强者是羊,对弱者是狼。希望申花,希望无论是否“以申花的名义”,希望无论是否为“职务行为”,都能检点。检视一下,对手是狼还是羊。
希望申花做亚冠赛场上的狼,狗走千里吃屎,狼行千里吃肉。羊行千里……行不到千里,就被狼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