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21日,中国足协公布了针对山东和天津赛区的处罚决定,两个赛区本别因投掷杂物,球迷用激光笔照射球员等原因被中国足协警告并处以罚金。
2011年10月19日足协杯半决赛山东鲁能(微博)(微博)足球俱乐部队与北京国安(微博)足球俱乐部队比赛在济南体育中心进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及比赛录像,比赛过程中屡次出现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用激光笔照射场内运动员的情况,严重干扰了比赛的正常进行。
2011年10月19日足协杯半决赛天津泰达(微博)足球俱乐部队与上海申花(微博)(微博)足球俱乐部队比赛在天津泰达足球场进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及比赛录像,比赛过程中出现少数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且砸中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致使比赛中断,并多次出现用激光笔照射场内运动员等情况,严重干扰比赛秩序。
依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八条、二十一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对山东赛区予以警告,对山东赛区罚款人民币20000元;对天津赛区予以警告,对天津赛区罚款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