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中国足球第一个十年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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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08-09-19 22:36

中国足球第一个十年发展规划

    中国足协在1992年红山口会议拟定了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之后的第一个十年发展规划之后,2003年8月份在香河基地通过了第二个十年发展规划。相比第一个规划,这第二个“十年规划”显得华而不实,“口号”更多。而且,阎世铎提出了“人民足球”的概念,居然也写进了这个规划中,并成为了指导思想。可是,想想这次北京奥运会上中国足球是如何为人民的,你就可以知道这个所谓的“十年规划”究竟是一份怎样的规划了;你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这些年来所谓的“十年规划”早就抛到了中国足协领导者的脑后。

    前几天,我专门把第一个十年规划敲了出来,让中国球迷更好地了解中国足球的情况。今天,我再一次把第二个“十年规划”敲出来。现阶段应该说仍处于这个规划的执行期中,而且刚好执行了一半。对照一下这个“规划”,再想想中国足协与中国足球这五年来所做的一切,你就知道为什么中国足球现在除了“忽悠”、“忽悠”还是“忽悠”。

    中国足球需要的是“务实”!





中国足球事业发展规划(2003—2012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整体水平,加快新世纪我国足球事业发展步伐,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近十年我国足球事业


    1992年红山口会议后,在足球社会化、职业化、产业化改革推动下,在足球界努力和全社会支持下,我国足球进入了发展最快、成效最显著的历史时期,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上一个足球十年发展规划中的主要目标:
    (一)足球协会实体化迈出较大步伐,48个省级、重点城市和行业体协成立了足协组织,中国足球协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已经开展工作。
    (二)职业联赛体制逐步完善,职业联赛水平有所提高,九年来,职业联赛及足协杯赛现场观众达4500万人次,年均500万人次。
    (三)足球俱乐部稳步发展,职业俱乐部已经达到29个,乙级俱乐部17个,业余俱乐部和足球学校391个。
    (四)青少年足球工作受到重视,省级和重点城市足协举办各种形式的青少年足球比赛逐年增多,参加足球系统训练的青少年有20多万人。
    (五)学校足球活动受到重视,全国有1200多所中学,400多所大学,3万多名学生参加了大、中学生足球联赛。
    (六)足球队伍明显扩大,参加全国比赛的运动员达到5万多人,注册的教练员4600多人,裁判员8000多人。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管理工作人员近1500人。
    (七)足球场地设施有较大改善,全国标准训练和比赛足球场地近2.8万块,其中标准草皮场地2800多块,标准土场5000多块;有30多个城市建有符合中国足球协会举办比赛标准的场地,有10个以上的城市建有可以承办国际足联赛事的场地。
    (八)足球产业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足球市场体系构壳见端倪,职业联赛直接创造的年产值近8亿元人民币。
    (九)国际交往不断增多,近五年国际交往近8000人次,印进外籍球员547人次,外籍教练员92人次。
    (十)足球运动水平有所提高,女足先后获得世界杯和奥运会亚军;男足首次打进世界杯,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我国足球发展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总体上讲,我国足球水平提高的还不快,长期困扰我国足球工作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与我国体育总体形势不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足球需求不相适应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性改变。



    二、今后十年我国足球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指导方针


    今后十年是我国足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我国将举办2007年女足世界杯赛和2008年奥运会,尽快提高我国足球整体水平是足球界的首要任务和历史责任。


    今后十年我国足球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坚持人民足球的宗旨,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中超为龙头,以青少年培养和教练员培训为重点,以提高我国足球整体水平、增强在国际足坛竞争能力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调整结构、理顺关系、优化资源配置,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为建设亚洲足球一流国家而努力奋斗。


    我国足球发展的指导方针是:
    (一)坚持足球社会化、职业化、产业化方向,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深化改革,建立中国特色足球管理体制和职业俱乐部体制。
    (二)坚持以世界杯、奥运会为主要目标,建立健全竞赛体系,整合足球资源,提高联赛质量,提高国家队水平,全面增强我国在国际足坛竞争能力。
    (三)坚持以球为中心、技术为主导、体能为保障,在强化整体战术的基础上,突出特性化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理论创新,形成具有地域特点和中国足球特色的技战术风格。
    (四)坚持“两青齐抓”,把青少年运动员培养和青年教练员培训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抓实抓好,提高我国足球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坚持扩大开放,拓展国际交流渠道,广交朋友,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关系,积极融入国际足球大循环。
    (六)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强足”,加强足球文化建设,改善足球队伍知识结构,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完善制度体系,创造公平竞赛环境。



    三、今后十年我国足球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今后十年我国足球发展的目标是:建设亚洲足球一流国家。即一流的国家协会、一流的职业联赛、一流的职业俱乐部、一流的产业规模、一流的竞技水平。
    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以中国足球协会和会员协会为主体的足球协会实体化组织体系,实现组织网络化、管理制度化、决策民主化。
    (二)健全我国足球竞赛体系和分级管理体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足球活动,基本做到“城城有足球,月月有比赛”。
    (三)扩大俱乐部数量,推动职业俱乐部向规模化、规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打造3至5个亚洲乃至世界知名的品牌俱乐部。
    (四)各省区市和重点城市足球场地的数量有显著增加,质量有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区区有场地,县县能踢球”。
    (五)足球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保持足球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增长态势。
    (六)足球文化建设得到显著加强,赛风赛纪明显好转,足球环境有较大改观。
    (七)女足继续保持世界领先优势;男足力争获得奥运会和世界杯赛出线权,2008年奥运会力争进入前8名;俱乐部在亚洲俱乐部比赛中基本稳定在前4名,力争夺取冠军。
    (八)成功举办2004年亚洲杯赛、2007年女足世界杯赛和2008年奥运会足球比赛,积极创造申办男足世界杯赛的条件。



    四、政策与措施


    (一)推进足球协会实体化
    1、加强中国足球协会组织建设,完善中国足球协会工作机制;健全中国足球协会专业委员会机构,专业委员会在《中国足球协会章程》框架内逐步发挥职能委员会作用,成为专项工作机构和专项决策机构;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联赛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女子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委员会、全国学校足球工作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技术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和中国足球协会新闻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和调整工作;积极争取国际足联资助,改善中国足球协会办公环境。
    2、各会员协会要加快自身实体化进程,即制定本协会章程,拥有自己的办公地点、专职工作人员和多渠道的工作经费来源,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社会团体法人,依法、依章管理本地区足球事务。东部地区会员协会应在2004年,中部地区会员协会应在2005年,西部地区会员协会应在2006年实现协会实体化,实体化的会员协会应积极发展自己的会员组织,推动市县级足球协会组织的建立,加快、加强专业委员会建设,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足球竞赛活动。
    鼓励行业系统成立行业足球协会,开展行业足球活动行业足球比赛或参加全国相关足球比赛。


    (二)健全全国足球竞赛体系
    全国足球竞赛体系主要包括:全国男子足球竞赛体系、全国女子足球竞赛体系和全国学生足球竞赛体系。
    3、全国男子足球竞赛体系主要包括:职业联赛、业余联赛、足协杯赛、室内足球联赛和青少年足球比赛。
    ——以中超为龙头,建立中超、中甲、中乙三级职业联赛体制。到2012年,中超联赛达到16支队伍左右;中甲达到16至18支队伍;中乙联赛达到24支队伍。
    ——业余联赛由中丙和成年业余联赛组成;到2012年,中丙联赛达到24支队伍;成年业余联赛达到100个城市、800至1000支队伍。
    ——足协杯赛由中超、中甲、中乙和中丙四级俱乐部参加;到2012年,足协杯赛达到80支队伍左右。
    ——建立全国室内足球联赛,到2012年,室内足球联赛达到20个城市、200支队伍。
    ——建立全国、大区和省市三级青少年比赛,即全国U19、U17、U15,大区U17、U15,城市U13、Ull和U9比赛。到2012年,全国U19、U17、U15比赛分别达到60支队伍以上;大区U17、U15比赛分别达到140支队伍以上;城市U13、U11、U9比赛分别达到80个城市,8000支队伍以上。
    4、全国女子足球竞赛体系主要包括:女足超级联赛、女足联赛、女足锦标赛、女足U18、U16、U14联赛、女足U18、U16、U14锦标赛。
    到2012年,女足超级联赛达到12支队伍;女足联赛达到12支队伍,女超联赛将与女足联赛形成升降级制度;女足锦标赛达到24支队伍;女足U18联赛和锦标赛达到30支队;女足U16联赛和锦标赛达到36支队伍;女足U14联赛和锦标赛达到200支队伍左右。
    5、全国学生足球竞赛体系包括: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全国中学生足球联赛(高中、初中)、全国小学生周末足球比赛及夏令营和冬令营。到2012年全国学校足球形成比较规范、规模较大、具有一定水平和影响力的四级联赛:
    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参赛学校达到800所,力争男足有5至10所“足球训练示范大学”,参加全国足球甲级联赛、乙级联赛;力争女足有1至2所“足球训练示范大学”,参加全国女子足球联赛、锦标赛。
    全国中学生足球联赛:参赛学校达到3500所,力争在世界和亚洲中学生比赛中名列前茅。
    全国小学生周末足球比赛:参赛学校达到5000所,形成“周周有比赛,年年有两营”。
    6、全国足球竞赛实行分级管理。职业联赛、足协杯赛、全国室内足球联赛、全国业余联赛和全国青少年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管理,会员协会负责赛区组织工作;全国室内足球联赛、全国业余联赛和全国青少年联赛的大区比赛由大区委员会管理,会员协会负责赛区组织工作。女足超级联赛、联赛、锦标赛以及U18、U16、U14联赛和锦标赛决赛由中国足球协会管理,会员协会负责赛区工作;女足U18、U16、U14联赛和锦标赛预赛与复赛以及各会员协会举办的女足比赛,由会员协会管理。在省市内进行的业余联赛和各类城市内比赛等由会员协会管理。学校足球联赛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中国足球协会和有关会员协会协助。
    7、在全国各级足球比赛中,进一步严肃赛风赛纪,积极创造和维护“公平竞赛”的环境,坚决依法、依章、依规严厉处罚行业内部不正之风、腐败行为和赛场上任何违规违纪现象,运用法制、教育和自律等多种手段,净化赛场风气,铲除滋生赛场不良行为的土壤,保证我国足球竞赛健康发展。


    (三)加强足球俱乐部建设
    8、进一步健全男足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和女超俱乐部标准,严格俱乐部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稳定俱乐部体系。会员协会要加强俱乐部管理,热情为俱乐部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俱乐部健康发展。
    9、俱乐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意识,建立俱乐部的文化理念、标识、刊物、展室、网站(网页)等;中超俱乐部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中超文化广场”,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保持俱乐部高层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10、职业俱乐部要设立技术主任,加强训练管理、监督和评估;积极参加亚洲俱乐部比赛,广泛进行国际交流,为运动员出国踢球、教练员出国培训创造条件;中超俱乐部必须在2005年注册前聘请外籍教练员作为后备梯队技术总监,中甲、中乙俱乐部要加强后备梯队教练员的配备。


    (四)抓好训练工作
    11、各级、各类队伍必须贯彻严格训练、严格管理的“两严”方针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大运动量训练”的科学训练原则,坚持以苦练为基础、实战为核心、科学为指导,保证系统训练时间,在加大训练强度和密度上下功夫,提高训练质量。
    12、加强信息工作,坚持“科研为运动训练实践服务”的原则。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和职业俱乐部要建立不同层次足球训练技术信息系统,及时了解国际足坛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信息,加强足球训练规律和制胜规律研究,不断推动训练方法、手段、器材和理论创新。
    13、加强职业队伍和女足队伍教练组配备。职业队教练组配备须达到5人:主教练、助理教练、体能教练、守门员教练、科研教练(懂外语),队医2名;俱乐部后备梯队和女足成年队教练组配备须逐步达到4人:主教练、体能教练、守门员教练、科研教练(懂外语),队医2名。
    14、要提高教练员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研究和交流。教练组要根据准备期和竞赛期、队伍年龄和性别等特点,制定年度和阶段训练计划,并落实到月、周、日的训练计划和安排,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中国足球协会每年召开一次教练员经验交流会,不断改进训练工作,逐步全面提高我国足球训练水平。
    15、调整冬训组织形式,提高冬训质量。冬训将采取集中与适度分散相结合的组织形式,职业队可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冬训,鼓励职业队赴国外进行准备期训练。中国足球协会逐步将冬训工作重点转向男足青少年和女足队伍。
    坚持职业运动员参赛资格体能测试,逐步提高测试标准;建立并实施青少年技能测试制度。


    (五)抓好青少年足球工作
    16、会员协会要把青少年足球作为工作重点,加强足球宣传、推广和组织,实施“每城百队”工程,推进足球“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活动;充分利用课余、业余和节假日,因地制宜,广泛组织、建立周末赛制,开展五人制、七人制、九人制、沙滩足球、室内足球等比赛;
    17、青少年足球训练要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文化教育与训练工作并重的原则,保证青少年运动员完成国家义务教育,遵循青少年生长发育规律和成才规律,依照青少年训练大纲,不断发现、培养和输送高水平后备人才;要积极办好足球传统学校,大力发展青少年足球网点校,抓好青少年训练营。今后国家青年队和少年队队员主要从训练营优秀运动员中选拔。
    18、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青少年足球的国际交流。中国足球协会将在海外建立训练营,与足球发达国家建立长朝、稳定的青少年运动员交流合作关系;中国足球协会将每年出资500万元用于青少年运动员国际交流活动。会员协会和职业俱乐部应有计划地选派青少年运动员到国外培训。
    19、提高足球学校办学质量。足球学校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文化学习与足球训练相结合,不断改善办学、训练条件,保证学生完成国家义务制教育,不断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会员协会要会同当地教育部门严格控制“三集中”足球学校的审批,对于达不到办学条件和出现重大问题的足球学校要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取消办学资格。
    20、健全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分级注册制度。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的运动员需由会员协会向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参加会员协会组织比赛的青少年运动员均需在会员协会注册和报中国足球协会备案。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的运动员首次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制证后,先进行骨龄测试和指纹存档,第一次注册年龄为永久性注册年龄。逐步完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有偿转会制度。


    (六)推动女足运动发展
    2l、女足工作要坚持全面推动与重点地区相结合,以重点地区为主的原则,逐步扩大女足重点地区,加大女足重点地区工作力度。中国足球协会进一步在资金、技术和人员培养等方面向女足重点地区倾斜,在制定女足重点地区标准和评估体系基础上,建立女足重点地区晋升和淘汰制度,对女足工作开展好和为国家队输送人才多的地区给予奖励。
    22、女足发展要坚持事业拨款与市场开发相结合,以事业拨款为主的原则,充分运用计划与市场的双重机制,加大女足投入,改善女足发展环境。女足重点地区会员协会,必须在2004年底前,成立负责女足工作的专门机构。女足重点地区体育部门要有女足专款,必须做到“队伍、场地、经费”三落实。会员协会要积极开拓女足市场,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女足的支持,逐步满足女足工作经费的基本需求。
    23、女足重点地区会员协会要积极推动女足普及工作、开展各类女足竞赛活动,抓好女足青少年训练工作,扩大女足队伍数量,加强女足一线队伍和后备梯队建设,2004年底前,要完成二线梯队(U18)队伍的配备,2006年底前,要完成三线梯队(U16)队伍的配备,提高女足运动员成才率和输送率。
    24、深化女足竞赛体制改革,建立女超联赛和女足联赛的升降级制度。中国足球协会将制定《中国足球协会女足超级联赛俱乐部标准》,推进女超俱乐部规模化、规范化建设;以女足超级联赛为龙头,积极推进女足职业化试点工作,加快女足职业化进程,鼓励女足运动员出国踢球。
    25、积极推进女足工作女性化,各级足协和女足俱乐部要加强女教练员、女队医和女性管理人员的培养。女足队伍要逐步配备一名女性教练员或女领队,增加女足工作女性人员的比重,以适应女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


    (七)提高国家队管理和训练水平
    26、按照国际足联和亚足联比赛序列,调整、完善国家队体系,男足国家队形成国家队、U23、U20、U17等多级梯
队;女足国家队形成国家队、希望队、青年队三级梯队。
    27、全面做好2008年奥运会队伍组建和训练工作。在2003年建立由80人左右组成的三支2008年奥运会后备梯队,后备梯队每年集训不少于半年时间,2005年后逐步调整为一支队伍;从2004年开始,在强化国内同年龄段比赛的基础上,组织后备梯队国际邀请赛,在国外建立训练营,每年有重点地出访欧美国家,有计划地参加国际比赛;将聘请高水平外教作为2008年奥运会后备梯队技术总监,加强训练指导;成立由输送运动员较多的会员协会和俱乐部负责人组成2008年奥运会备战领导小组,加强备战协调工作。
    女足在2004年奥运会后将进行队伍年龄结构的全面调整,组织1至2支2008奥运会后备梯队;国家女足教练员面向全国竞聘,充实女足国家队教练班子。
    28、健全国家队教练员制度。成立由国家男足、女足主教练牵头的国家队教练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级国家队主教练组成,实现各级国家队基本技、战术风格的统一与衔接;国家队教练员实行全员竞聘制、主教练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国家队教练组中要有一定年轻教练员比例,女足国家队教练组中要有女教练。
    29、各级国家队队员要从训练营和联赛最优秀的运动员中产生,要有刻苦训练、团结拼搏、为国争光的基本思想素质。为国家队做出突出贡献的运动员可享受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优惠政策,优先提供上大学的机会,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的可直接参加B级教练员培训和优先选派出国培训。
    30、调整国家队集训方式,进一步协调国家队与联赛的关系,在保证国家队合理集训时间的基础上,建立相对稳定的国家队训练、比赛日历;国家队要加强与世界强队之间的交流,多参加国际A级比赛。
    31、中国足球协会训练基地要建成集训练、机能诊断、医疗、康复和科研为一体的训练中心,有效开展科研攻关和科技服务,为各级国家队提供科学训练依据,建立较完善的科研、训练保障体系。


    (八)全面培训各类人员
    32、中国足协将根据现阶段我国足球发展的需要,制定会员协会秘书长、俱乐部总经理,会员协会、俱乐部负责联赛和技术部门主要领导人的任职条件,以进一步提高足球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
    33、健全培训体系,加强重点培训。重点培训在四个方面:
    (1)教练员培训:教练员等级分为:职业级、A级、B级、C级和D级。职业级和A级教练员培训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B级、C级和D级教练员培训由会员协会负责。
    (2)裁判员培训:裁判员等级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员培训由会员协会负责。职业道德素质不好的裁判员不得担任裁判工作。
    (3)队医培训:国家队、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队医和女超、女联俱乐部队医培训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其他队伍队医由会员协会组织培训。
    (4)管理人员培训:中国足球协会部门以上负责人、会员协会秘书长和俱乐部总经理培训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其他管理人员培训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34、中国足球协会从2004年开始建立职业教练员培训制度,2005年底未有职业教练员证书的不得任职业俱乐部主教练。同年将启动青年教练员培养“3·2·1”工程。即在今后十年内中国足球协会重点培养30名、省级会员协会重点培养20名、重点城市会员协会和职业俱乐部重点培养10名青年教练员;列入中国足球协会重点培养的青年教练员将分期分批赴国外进行中、短期培训,出国前先进行半年以上的外语培训。中国足球协会将每年拿出50万元专门用于青年教练员赴国外培训;会员协会和俱乐部也要制定相应的重点青年教练员培养计划,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会员协会要将培养名单和年度培训情况报中国足协。
    35、会员协会要逐步扩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会员协会在搞好B级、C级和D级教练员培训基础上,重点抓好20名青年教练员的培养;在抓好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员培训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对学校足球教师和足球辅导员的培训;要逐步增加女教练员和女裁判员的培训数量。
    36、各类人员培训采取定点、合作和“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在中国足球协会国家足球训练基地建立“中国足球协会培训中心”,并与国内著名大学合作,建设我国足球各类人员培训讲师队伍,邀请国际足联、亚足联和足球发达国家的知名专家来华讲学;选派和组织国内教练员、裁判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出国培训。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的各类培训均在“中国足球协会培训中心”进行,培训经费由协会、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会员协会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体育院校和高等院校资源优势,建立本区域各类足球人才培训基地。各级、各类培训人员总数要在目前的基础上翻两翻。
    37、会员协会和职业俱乐部要逐步加强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和倡导运动员经常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足球社会形象。职业俱乐部(队)要努力为职业或成年运动员学习外语、计算机和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鼓励退役运动员进入大学学习或参加再就业培训;把运动员培养成为有文化、会踢球、受社会欢迎的人。


    (九)加强场地设施建设
    38、中国足球协会进一步完善国家足球训练基地设施;会员协会要建成2块以上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标准草坪训练场地,积极推动社区和乡镇建设各种类型的足球活动场地;全国有三分之二的省区市建有符合国际足联A级比赛标准的场地。各级各类足球场地应面向社会和青少年开放。
    39、要改善、提高职业联赛、女超联赛比赛场地条件和设施标准,鼓励职业俱乐部和女超俱乐部积极进行比赛主场长期租赁尝试,或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将足球比赛场地交由俱乐部管理。


    (十)促进足球产业发展
    40、足球产业开发要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无形、有形两种资源,拓展足球产业开发的深度与广度,逐步实现无形资产有形化,资产经营规模化,运行机制国际化,鼓励私人资本、国外资本进入中国足球市场,使中国成为亚洲足球产业中心。
    41、以中超联赛为龙头,全面拉动足球竞赛市场开发,积极培育足球人才、技术、资源、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强与国内和世界知名赞助商、推广商的合作,积极发展和规范中介机构,完成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改制工作;打造国家队、中超品牌,力争在电视转播权和足球联赛彩票等方面有所突破,使之成为足球产业新的增长点。
    42、在足球产业发展中要坚持“诚信为本、共赢发展”的原则。在合作中要尊重合作伙伴,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合作伙伴做好服务工作,增强中国足球的市场信誉。


    (十一)进一步扩大国际交往
    43、在巩固与东亚国家的友好关系的同时,积极发展与西亚国家的足球交流,拓展国家协会之间的合作渠道,积极参与国际足球事务,积极参与亚足联“亚洲展望计划”;努力培养更多的足球外事、技术人才进入国际足球组织,提高中国在国际足球组织中的地位。
    44、成功举办2004年亚洲杯赛、2007年女足世界杯赛和2008年奥运会足球比赛,积极承办重大国际赛事和会议,努力为申办男足世界杯赛创造条件,提高中国在世界足坛的国际形象。


    (十二)搞好足球宣传工作
    45、足球宣传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坚持客观公正、积极向上,坚持为足球发展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中国足球协会要加强同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足球舆论氛围。


    (十三)支持西部足球发展
    46、建立西部足球专项资金,用于教练员培养,在技术培训、赛事安排和器材装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东部地区要与西部地区进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要从实际出发、从基础工作做起、因地制宜、艰苦创业,努力做好足球工作。



    我国足球事业2003—2012年发展规划,是新世纪的第一个足球十年发展规划。尽快把我国足球搞上去,全面增强我国足球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是国家和人民的需要,更是足球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团结携手、扎实工作,为实现新一个十年规划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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