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13日,足协正式公布了对天津泰达球员李玮锋以及深圳红钻球员基伦的处罚决定。李玮锋被足协认定比赛中引发多人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停赛6场罚款3万。基伦被认定与李玮峰互相推击,造成不良影响,被停赛4场,罚款2万。
视频-李玮锋撕扯基伦引混乱安保进场 吃回归首红
媒体来源:新浪体育
值得注意的是,足协的处罚说明是中国足协举办的赛事,这与之前李凯以及帕切科的停赛处罚性质相同,也包含预备队的联赛,其实李玮锋的6场处罚包括3场中超和3场预备队的联赛,基伦则将错过2轮中超和2轮预备队的联赛。对于李玮锋来说,3场中超的停赛意味着他将错过第18轮客场与鲁能的比赛。
以下是足协正式公布的处罚决定:
关于对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运动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7月10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十六轮第123场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茅台红钻队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比赛在惠州博罗县体育中心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陈述等材料,在比赛进行到56分钟时,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茅台红钻足球队9号运动员基伦犯规,裁判员停止比赛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5号运动员李玮锋冲向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茅台红钻足球队9号运动员基伦,导致互相推击行为,引发多人冲突,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5号运动员李玮锋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六场;
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关于对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运动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7月10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十六轮第123场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茅台红钻队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比赛在惠州博罗县体育中心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比赛录像等材料,在比赛进行到56分钟时,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茅台红钻足球队9号运动员基伦犯规,裁判员停止比赛后,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茅台红钻足球队9号运动员基伦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5号运动员李玮峰互相推击,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茅台红钻足球队9号运动员基伦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四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