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大连万达俱乐部董事长王健林撂下狠话:“假如有司法介入,我们有充分证据证明,中国足球有多少黑哨和假球!”
13年过去了,中国足球的沉渣和浊流、疼痛与悲哀终于被2009年底以来的反赌扫黑风暴逐一掀起;2011年3月末,落网的“金哨”陆俊、“银哨”黄俊杰、周伟新等人的“现身说法”更将中国足球黑幕细节摆到公众面前。这帮“操盘手”的行径触目惊心,而中国足球蛀虫又岂止这区区数人?这一次,中国足球的光明能否从撕破黑哨背后巨大的黑洞开始?
从龚建平到陆俊:
年收入千万的黑金链
当年的龚建平被认为是唯一落网的“好人”,10年徒刑让他病死狱中。阎世铎掀起的反黑风暴让50多名裁判“受累”,当时披露的数字令人震惊:人人都有问题,黑金量高达2000万~3000万元。龚建平站了出来,坦白了收受30余万元黑金,更多的黑哨却躲了起来。
一个龚建平轻而易举地抹掉了职业联赛的污点,“大鱼”们继续逍遥法外,中国足球在2002年成功登陆日韩世界杯之后风光无二,“反赌扫黑”由于司法的“无法介入”沦为鸡肋,最终不了了之。直到2009年末足坛反黑风暴的真正来临,陆俊、黄俊杰、周伟新、张建强这些早有问题的裁判和官员才终于等来迟到8年的严惩。
当年没能及时割除的“毒瘤”已经给中国足球带来难以估量的伤害。一句“证据说”曾阻止司法介入,足球黑哨身后拖着的黑金链条,连接着官哨、教练、球员、裁判、庄家、经纪人、赌徒、地方足协和中国足协,他们越来越“守土有责”、分工明确、默契从容。比如教练和球员负责踢假球,裁判负责吹黑哨,经纪人和庄家负责平衡各方利益。其中掌握权力和市场双重资源的中国足协作用举足轻重,无论对裁判施加影响还是对外界“走过场”的打假反黑,都在为这条长长的利益链提供温床。
具体到比赛,足协是导演,黑哨是主角。如陆俊所交代的:2003年11月9日甲A联赛第25轮,上海申花对阵上海国际,陆俊接到时任中国足协裁委会主任张建强的暗示,须偏袒申花。陆俊随后在严厉程度上对申花队予以了巧妙照顾,“如果申花球员动作比较大,我会提示一下,要是对方队员,我该罚就罚了。”第64分钟,刚换上场的上海国际队球员沈晗因一个犯规被陆俊直接红牌罚下,而之前对沈晗进行飞铲的上海申花队员却安然无恙。最终,上海申花以4:1大胜,顺利攀升至甲A榜首,最终赢得“末代甲A冠军”。赛后,张建强将35万元贿金装在足协的纸袋中交给陆俊,自己也拿走35万元。
更寡廉鲜耻的做法是,一些裁判收了主队的钱再收客队的,哪一边给得多就偏向哪一边,部分裁判年收入高达千万。
1998年,陆俊因《羊城体育》披露他收受20万元贿赂而将后者告上法院,最终他打赢了官司,其中足协“干预”究竟有多少功劳?一位中国足球元老曾质疑陆俊的执法,但他曾被亚足联裁判委员会评选为亚洲最佳足球裁判员,被国际足联选为世界杯执法裁判,更因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中国足协“不遗余力”地保了他。
2004年10月,上海申花队与上海国际队的比赛中,上海中远的老总王国林就给了陆俊一记老拳,称他是“天下第一大骗子!”如今迎接陆俊的不再是拳头,而是最高15年的牢狱之灾。黄俊杰在面对镜头时承认:“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球迷,唯一对得起的就是中国足协的那些官员!”
混乱的规则与潜规则
中国职业足球曾经风光无二。1992年红山口会议开启中国足球职业化大幕,1994年,中国足球甲A联赛粉墨登场。对于长期举国体制、专业竞训的大球项目而言,中国足球无疑向着发达的市场化和职业化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随后,从中国甲A借鉴了职业化经验的全国男篮甲级联赛和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等赛事的火爆,证明了中国足球先行一步的难能可贵。对于中国体育的职业化进程而言,中国足球居功至伟。
中国足球职业化的开端无疑是成功的。效仿欧洲五大联赛的主客场制不仅大大提升了球迷的认同感,也让甲A联赛第二年上座率就直逼五大联赛水平,全国数以万计的球迷协会使联赛如火如荼,球迷群体中还出现了包机看球、“成都保卫战”等等疯狂行为。与此同时,中国足协也在研究制定发展规划、俱乐部的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管理各级国家队、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竞赛的各项规章制度,等等,可以说,中国足球从不缺乏“制度”。
但中国甲A联赛缺乏一个扎实的根基。反观日韩的J联赛、K联赛,中国甲A联赛,虽有制度条文却鲜见脚踏实地的执行。当年云南红塔队主力前锋常辉回忆,“很多热钱哗啦来了,球员搞不清楚状况,足协也很糊涂,好像职业化就万事大吉了,其实,这才刚刚开始。”职业足球迅速成为各省区市政绩和面子的棋子,同时成为地下赌场疯狂敛财的工具。
中国足球并不简单,也从不单纯。并不彻底的职业足球始终与地方政府关系紧密,成了“政绩”和“名片”,足球的圈子文化背后是地方政府的权力博弈。
企业可以不玩足球,但不可能不生存,要玩足球还得活得光鲜就必须“听话”,这种市场潜规则决定中国足球的监管机制先天畸形。地方足协的角色变得软弱无力——对假球黑哨只能息事宁人。“黑哨”的深层解读是“官哨”,它是地方角力的必然产物。2000年之后,赌球的大面积介入则为假球、黑哨推波助澜;随着黑金、赌金的无孔不入,操纵比赛也变得轻而易举了。
“裁判要偏袒某一方真是太容易了。”昆明业余足球界著名裁判刘江(化名)透露,一场比赛中,禁区内的角球争抢拉拉扯扯司空见惯,裁判完全可以借机判给需要偏袒一方点球;对于犯规的轻与重、任意球机会、越位判罚等等都是一名经验老到的裁判可以掌控的,就算某一方提出严正抗议甚至罢赛也没用,“很多细节,你完全可以借助规则的模糊解释坚持认定自己的判罚没问题。”
及至2003年之后,黑哨操纵比赛已经司空见惯了。令人深思的是,陆俊等人交代的几场问题比赛都曾受到严厉质疑和抗议,但由于监管的极度缺位甚至足协的监守自盗,导致这些问题还是不了了之,即便处罚了裁判,暗中还是会给黑哨送去他该得的好处,该拿的钱一分不少。
“从监管的角度说,中国足协难辞其咎!”刘江认为,极其浮躁的足球环境和无孔不入的金钱角力让中国足球持续堕落。如果说地方足协处于弱势,中国足协却绝对强势,它既掌握“足管中心”的行政权力,又是联赛经营企业的绝对控股方,同时还是民间社团,它横跨权力与资本的“管办一家”才是中国足球真正的“黑洞”。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中国足协,不仅不可能阻住颓势,反而不断获益,如当年隋波事件、甲B五鼠等,中国足协的一句“证据说”就把司法挡在门外;大面积溃烂是必然的,中国足协之乱、之黑,终于随着南勇、谢亚龙、陆俊等人的纷纷“倒下”真正进入公众视野。
韦迪新政能否杜绝黑哨?
“但中国足坛何止这区区三四个黑哨?!”现在反赌扫黑已见成效,唯一的悬念是它将持续多久、进行多深?仅仅是揪出过去的大佬、足协的掌门和几个黑哨却不涉及现役中超俱乐部和球员,更没有触及足协之外的高层,反赌扫黑就还谈不上“除恶务尽”,也不能真正撼动利益集团根基。职业联赛更没有出现人们当初预期的“停摆”——效仿马来西亚当年的休克疗法彻查到底。
吊诡之处是,韦迪上任以来以一系列新政纲领完全转移了公众视线,足协虽然“拿出了态度”,却大多是机制层面的缝缝补补,尚未触及那个幽暗的体制深渊。
其实,已经落马的前任足协掌门谢亚龙就写过一份很靠谱的“万言书”,他不仅道出了中国足球混乱的根源,更道出了中国体育环境的悲哀。谢文中提到四个关键问题,首当其冲就是体制。既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也不尊重足球规律,职业足球体制严重脱离国情,脱离国家的宏观控制,背离了人民群众对足球的期望,长期信马由缰,恶性运行,成了少数人和利益集团牟利的工具;第二是人。足球圈的从业者,从足球中心到地方足协,从职业俱乐部到基层足校,由于足球长期失治,秩序混乱,正气不张,业务水平低下,很多人不走正路;第三是大环境。足球的大环境不好,可以形容为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盘剥者多,给予者少;第四是足球赌博,它不仅左右职业足球教练员、球员、裁判员、官员的行为,同时还左右着球迷的行为,甚至还在左右高层对中国足协官员的更迭。
要解决这些问题,法律必须先行。目前国内对于专项体育的法律法规仍处于空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只有第34条提出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严禁赌博。相应的处罚也只有第51条的模糊规定;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首次明确了足球裁判受贿属于商业受贿,最高可量刑15年,而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最高可判处死刑;相关法律还缺乏细则,这使共犯往往逃脱,如行贿方,至今仍很难受到法律制裁。对于擅钻空子的官员和商人来说,足球仍然是极好的获利工具。以国内足球的黑暗度而言,眼下所打击的恐怕还只是冰山一角。
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大背景下,还须正视“管办一家”的体制“原罪”。韦迪上任后曾坚决表示“管办分离”,近期又说须慎重、缓行,不知道这一关乎中国足球命脉的改革何时才能“到位”,而1994年的一马当先为何不能成为今天的精神能量?即便如此,当务之急仍是厉行监管。
现今的反赌扫黑不能说成效不大,但就此认定陆俊之后再无黑哨,未免太天真。当“黑哨”再度浮出水面,足协官员要不要被问责?一旦受贿证据确凿,如何严惩行贿官员和俱乐部?在监管制度的完善和制定过程中,政府需要扮演何种角色?司法介入能否成为一项长效机制帮助中国足球乱世用重典?打击赌球能否效仿发达国家如英国的做法?
中国足球还将面临各种各样的难题与考验。韦迪上任之后大环境确有好转,王健林也在考虑回来,准备投几个亿用于青少年培养,恒大等地产大鳄也在为中超推波助澜,中国足球仍然拥有广阔的市场并仍然在昭示“灿烂的明天”。不过,这个“灿烂的明天”能早点来临吗?